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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手上路
哈尔滨,一个让我又爱又恨的城市。爱他因为他美女如云,恨他只因为除了美女多没有值得你爱的地方。 不知不觉中,大学的生活已经度过了四分之三,从大一开始,就有想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所发生的故事汇集成一本小说的冲动,终于鼓起勇气写下了这本小说。 曾经有许多人问过我,为什么秦可一在认识康健不到四十八小时后,就选择和康健开始合租生活?莫非是一见钟情?还是有意识的培养双方的感情?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我一直所阐明的,我想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,所得到的答案也可能不一样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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